部门简介及部门职责
部门简介
学校审计机构始建于1991年1月,成立之初为审计科;1995年4月经原广东省高教厅批准,审计科与监察处合并成立监察审计处;2004年3月,经学校批准对外使用独立的“审计处”印章;2006年6月,学校机构改革,独立设置审计处,下设财务审计科和建设审计科。目前有专职审计人员7人,其中高级职称3人,中级职称4人。
部门职责
1.拟定审计规章制度、学校审计规划及年度审计计划,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则。
2.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,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计:
(1)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;
(2)发展规划、重大决策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;
(3)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;
(4)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大宗采购项目情况;
(5)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;
(6)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(7)办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;
(8)本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。
3.开展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工作,推动审计整改的落实与落地。
4.承办学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